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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證咨詢認證咨詢
ISO14001認證咨詢相關知識
來源:本站 作者:管理員 發布日期:2012-11-23 瀏覽次數:1878
現在,各種類型的組織都越來越重視通過依照環境方針和目標來控制其活動、產品和服務對環境的影響,以實現并證實良好的環境績效。這是由于有關的立法更趨嚴格,促進環境保護的經濟政策和其他措施都在相繼制定,相關方對環境問題和可持續發展的關注也在普遍增長。
許多組織已經推行了環境“評審”或“審核”,以評價自身的環境績效。但僅靠這種“評審”和“審核”本身,可能還不足以為一個組織提供保證,使之確信自己的環境績效不僅現在滿足,并將持續滿足法律和方針要求。要使評審或審核行之有效,須在一個納入組織整體的結構化的管理體系內予以實施。
環境管理標準旨在為組織規定有效的環境管理體系要素,這些要素可與其他管理要求相結合,幫助組織實現其環境目標與經濟目標。如同其他標準一樣,這些標準不是用來制造非關稅貿易壁壘,也不增加或改變組織的法律責任。
本標準規定了對環境管理體系的要求,使組織能根據法律法規要求和重要環境因素信息來制定和實施方針與目標。本標準擬適用于任何類型與規模的組織,并適用于各種地理、文化和社會條件。其運行模式如圖1所示。體系的成功實施有賴于組織中各個層次與職能的承諾,特別是最高管理者的承諾。這樣一個體系可供組織制定其環境方針,規定一系列目標和過程,以實現方針的承諾,以及采取必要的措施來改進環境績效,并證實體系符合本標準的要求。本標準的總目的是支持環境保護和污染預防,協調它們與社會和經濟需求的關系。應當指出的是,其中許多要求是可以同時或重復涉及的。
本標準第二版的修訂重點是更加明確地表述第一版的內容;同時對GB/T 19001的內容予以必要的考慮,以加強兩標準的兼容性,從而滿足廣大用戶的需求。
為便于使用,本標準附錄A和正文第4章的相關條目采用了對應的序號。如A.3.3對應4.3.3,其內容都是關于目標、指標和方案的論述,A.5.5和4.5.5的內容都是關于內部審核等。另外,還在附錄B中給出了GB/T 24001-2004和GB/T 19001-2000之間相近技術內容的對應關系。
本認證咨詢準規定了對組織的環境管理體系的要求,它能夠用于對組織的環境管理體系進行認證/注冊和(或)自我聲明,它和用來為組織建立、實施或改進環境管理體系提供一般性幫助的非認證性指南有重要區別。環境管理涉及多方面內容,其中有些還具有戰略與競爭意義。一個組織可以通過對本標準成功實施的證實,使相關方確信它已建立了適當的環境管理體系。
其他一些標準,特別是ISO/TC 207制定的關于環境管理的各種技術文件,提供了環境管理支持技術的指南。對其他標準的參閱僅用于獲取信息。
本標準僅包含那些可以進行客觀審核的要求。須要得到對環境管理體系中諸多問題更加全面指導的組織,可參閱GB/T 24004-2004。
本標準除了要求在方針中承諾遵循適用的法律法規要求和其他應遵守的要求,以及進行污染預防和持續改進外,未提出對環境績效的絕對要求,因而兩個從事類似活動但具有不同環境績效的組織,可能都是符合本標準要求的。
注:本標準基于被稱為策劃-實施-檢查-改進(PDCA)的運行模式。關于PDCA的含意簡要說明如下:
―― 策劃:建立所需的目標和過程,以實現組織的環境方針所期望的結果;
―― 實施:對過程予以實施;
―― 檢查:根據環境方針、目標、指標以及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對過程進行監測和測量,并報告其結果;
―― 改進:采取措施,以持續改進環境管理體系的表現。
許多組織通過由過程組成的體系以及過程的相互作用對運行進行管理,這種方式稱為“過程方法”。GB/T 19001-2000提倡使用過程方法。由于PDCA可以應用于所有的過程,因此這兩種方式可以看作是兼容的。
圖1 本標準的環境管理體系 (EMS) 模式
系統地采用和實施一系列環境管理技術,有助于得到對所有相關方的最優化結果。然而,采用本標準本身,并不能保證取得最優化環境結果。環境管理體系能夠促使組織為實現環境目標,在適宜和經濟條件許可時,考慮采用******可行技術,同時充分考慮到采用這些技術的成本效益。< /SPAN >
本標準不包含針對其他管理體系的要求,如質量、職業健康安全、財務或風險等管理體系要求。但可以將本標準所規定的要素與其他管理體系的要素進行協調,或加以整合。組織可通過對現有管理體系做出修改,以建立符合本標準要求的環境管理體系。這里還要指出,對各種管理體系要素的應用,可能因不同的用途和不同相關方而異。
環境管理體系的詳細和復雜程度、體系文件的多少、所投入的資源等,取決于多方面因素,如體系覆蓋的范圍、組織的規模、其活動、產品和服務的性質等。中小型企業尤其如此。
許多組織已經推行了環境“評審”或“審核”,以評價自身的環境績效。但僅靠這種“評審”和“審核”本身,可能還不足以為一個組織提供保證,使之確信自己的環境績效不僅現在滿足,并將持續滿足法律和方針要求。要使評審或審核行之有效,須在一個納入組織整體的結構化的管理體系內予以實施。
環境管理標準旨在為組織規定有效的環境管理體系要素,這些要素可與其他管理要求相結合,幫助組織實現其環境目標與經濟目標。如同其他標準一樣,這些標準不是用來制造非關稅貿易壁壘,也不增加或改變組織的法律責任。
本標準規定了對環境管理體系的要求,使組織能根據法律法規要求和重要環境因素信息來制定和實施方針與目標。本標準擬適用于任何類型與規模的組織,并適用于各種地理、文化和社會條件。其運行模式如圖1所示。體系的成功實施有賴于組織中各個層次與職能的承諾,特別是最高管理者的承諾。這樣一個體系可供組織制定其環境方針,規定一系列目標和過程,以實現方針的承諾,以及采取必要的措施來改進環境績效,并證實體系符合本標準的要求。本標準的總目的是支持環境保護和污染預防,協調它們與社會和經濟需求的關系。應當指出的是,其中許多要求是可以同時或重復涉及的。
本標準第二版的修訂重點是更加明確地表述第一版的內容;同時對GB/T 19001的內容予以必要的考慮,以加強兩標準的兼容性,從而滿足廣大用戶的需求。
為便于使用,本標準附錄A和正文第4章的相關條目采用了對應的序號。如A.3.3對應4.3.3,其內容都是關于目標、指標和方案的論述,A.5.5和4.5.5的內容都是關于內部審核等。另外,還在附錄B中給出了GB/T 24001-2004和GB/T 19001-2000之間相近技術內容的對應關系。
本認證咨詢準規定了對組織的環境管理體系的要求,它能夠用于對組織的環境管理體系進行認證/注冊和(或)自我聲明,它和用來為組織建立、實施或改進環境管理體系提供一般性幫助的非認證性指南有重要區別。環境管理涉及多方面內容,其中有些還具有戰略與競爭意義。一個組織可以通過對本標準成功實施的證實,使相關方確信它已建立了適當的環境管理體系。
其他一些標準,特別是ISO/TC 207制定的關于環境管理的各種技術文件,提供了環境管理支持技術的指南。對其他標準的參閱僅用于獲取信息。
本標準僅包含那些可以進行客觀審核的要求。須要得到對環境管理體系中諸多問題更加全面指導的組織,可參閱GB/T 24004-2004。
本標準除了要求在方針中承諾遵循適用的法律法規要求和其他應遵守的要求,以及進行污染預防和持續改進外,未提出對環境績效的絕對要求,因而兩個從事類似活動但具有不同環境績效的組織,可能都是符合本標準要求的。
注:本標準基于被稱為策劃-實施-檢查-改進(PDCA)的運行模式。關于PDCA的含意簡要說明如下:
―― 策劃:建立所需的目標和過程,以實現組織的環境方針所期望的結果;
―― 實施:對過程予以實施;
―― 檢查:根據環境方針、目標、指標以及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對過程進行監測和測量,并報告其結果;
―― 改進:采取措施,以持續改進環境管理體系的表現。
許多組織通過由過程組成的體系以及過程的相互作用對運行進行管理,這種方式稱為“過程方法”。GB/T 19001-2000提倡使用過程方法。由于PDCA可以應用于所有的過程,因此這兩種方式可以看作是兼容的。
圖1 本標準的環境管理體系 (EMS) 模式
系統地采用和實施一系列環境管理技術,有助于得到對所有相關方的最優化結果。然而,采用本標準本身,并不能保證取得最優化環境結果。環境管理體系能夠促使組織為實現環境目標,在適宜和經濟條件許可時,考慮采用******可行技術,同時充分考慮到采用這些技術的成本效益。< /SPAN >
本標準不包含針對其他管理體系的要求,如質量、職業健康安全、財務或風險等管理體系要求。但可以將本標準所規定的要素與其他管理體系的要素進行協調,或加以整合。組織可通過對現有管理體系做出修改,以建立符合本標準要求的環境管理體系。這里還要指出,對各種管理體系要素的應用,可能因不同的用途和不同相關方而異。
環境管理體系的詳細和復雜程度、體系文件的多少、所投入的資源等,取決于多方面因素,如體系覆蓋的范圍、組織的規模、其活動、產品和服務的性質等。中小型企業尤其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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